個職位工作證需求說明
工讀生需要工讀生工作內容為協助公司業務,屬於勞務提供之事實。依勞基法給予薪資並投保勞健保,時薪 140元起,並依就業服務法第43條規定,須申請工作許可,工作時數須符合第50條規定,每周不得超過16小時。
職位 | 工作證 | 說明 |
---|---|---|
正職 | 需要 | 會由公司協助申請僑生留台工作證 |
企業實習生 | 不一定 | 依學校課程認定為主。若「校外實習」課程為畢業之條件界定此為「課程學習」範疇,屬「課程學習」之範疇得無需申請工作許可。 而公司提供企業實習職缺主要目的是培訊人才日後留任轉正職,學生透過協助公司業務來做中學,但因有有對價之獎學金給付,是否屬薪資給付,需由學校與有關單位判定。 |
工讀生 | 需要 | 工讀生工作內容為協助公司業務,屬於勞務提供之事實。依勞基法給予薪資並投保勞健保,時薪 135元起,並依就業服務法第43條規定,須申請工作許可,工作時數須符合第50條規定,每周不得超過16小時。 |
工作證申請流程
經面試確認錄取後,應徵者也願意就職後,公司將透過評點配額制 來申請工作證,待工作證核准後,開始正式上班。因過程繁瑣,所需文件與資料申請費時,有意留台工作者,請提早投履歷,避免因工作證申請流程問題,造成困惱。
申請流程
若應徵正職,除第8項配合政府政策,因本公司符合新創公司資格,可獲取20分,其他分數與 求職者 條件有關。查看政府僑外生留臺工作評點新制申請辦法
建議若有考慮畢業後留在台灣工作,可提前佈局,透過實習等方式。先了解有興趣的公司企業文化與工作內容,是否吻合需求,也增加工作證申請通過。而不是畢業,匆忙找一個可以收僑生公司,上班才發覺工作沒興趣,但因工作證問題,無法輕易轉職,徒增雙方困惱。
我是在學僑生,想畢業後留台工作,該怎處理?
若對本公司業務有興趣,建議可以申請 企業實習生 (需學校課程有規範校外實習 ),實際参與本公司業務與非營利計畫,針對態度優秀有意留台於本公司服務的僑生協助作以下的加強。 更重要是提前去適應了解公司文化與 工作內容,了解是否是自己想要的。
評點項目 | 點數 | 協助方式說明 |
---|---|---|
2.聘僱薪資 | 無 | 本公司薪資是以員工產出與價值性而非年資決定薪資,在學期間培養相關技能,薪資會反應價值性。 |
4.擔任職務資格 | 20分 | 輔導参加比賽取得該項資格,或是補助上勞動部認可之相關課程,確保取得該項分數 |
5.華語語文能力/6.他國語言能力 | 無 | 補助學費或相關測驗費用 |
8.配合政府政策 | 20分 | 其他項目都是與求職者本身條件有關,此項目是唯一與公司有關,大部分公司都無此項分數,要由其他自身的條件補齊至70分。本公司具有公司具有新創公司資格,可直接獲得此項分數,求職者只要補齊剩下50分即可。 |
了解更多資訊Q&A
Q1: 僑生 與擁有台灣身分證 的員工薪資與職缺 是否有差別。
A1: 無任何差別
薪資依員工的產出與價值性來決定 。
公司任何職缺,只要法令無限制都可應徵。
申請工作證費時與費力,無法立即補上人力,對公司營運會造成影響,公司會有疑慮。
但對本公司來說,求才若渴,只要求職者態度夠認真或能力夠強,不會差那幾個月。寧可等優秀的求職者,也不要臨時找不適任的員工。協助加強,工作證繁複等成本,由公司負擔,只要員工願意與公司長期奮鬥,長遠來看,這些費用都是小錢。
考量僑生異地生活思鄉之苦, 補休與特休可連續使用,只要避開工作高峰期,最多可請兩周長假(共16天)返鄉,並提供返鄉機票費補助。
Q2:為何不找本地人,而是要花大量時間成本找僑生
A2: 只要有心與公司共同奮鬥者,職缺都不限定國籍與出生地,以適任為考量。
因為有兩大原因會特別去尋找僑生 與 協助輔導 取得工作證資格有兩個原因。
文化衝擊: 希望透過不同文化背景,激發出創意 。(就跟國外名校錄取學生,會有一些其他國籍 或其他領域優秀但不一定會讀書的人)
人格特質:絕大部分僑生必須獨自離家背景於異地求學,若沒有”堅持到底”的人格特質,很難在異地撐下去。而影視行業是專業領域,需要長時間磨練,每年有數萬新人一開始覺得有趣而加入這行業,但大部分都是遇到挫折就放棄。能在這領域嶄露頭角的人都是不放棄,長時間堅持下去,這部分與來台讀書的僑生人格特質很吻合。 一些專業可以慢慢培訓,但人格特質要改變真的很困難,無心投入此行業的相關科系畢業生 與 有心有毅力的新人,我們寧可選擇一張願意堅持的白紙。
Q3: 有何資格限制?
A3:
於台灣就讀大學 : 需於台灣取得大學學位 才能透過 評點配額制 申請 工作證 ,
懂中文:中文不一定要流利,但可以溝通可閱讀即可,
不限相關科系: 公司徵才標準,主要是工作態度與留任性,部分職缺的工作技能可透過長期訓練出來。(但非相關科系,必須付出更多的努力去加強能力)
更重要的是,求職者應該去思索是不是對這工作有興趣與 認不認同該企業的文化,還是只是為了留在台灣勉強找一個不適合的工作。對公司來說花了大量心力,去申請工作證,結果求職者發覺不喜歡這工作,無法於該職位有良好表現,只是造成雙方困惱。